作为科创板首批被强制退市的公司,泽达易盛案又有了重大进展。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泽达易盛(即退市泽达,股票代码688555)及其实控人、高管、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日前以调解方式审结。

  “泽达易盛案的和解,对于A股市场的意义重大,不仅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,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,有助于推动证券市场法治建设。”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《华夏时报》记者表示,相比法院判决,集体诉讼调解的优势颇多,进一步降低了股民维权成本,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和精力,通过调解方式还有助于缓解市场矛盾,从而实现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,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。

  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诞生

  通过本次调解,7195名投资者共计获得2.8亿余元的全额赔偿。其中,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,人均获赔3.89万元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自新《证券法》实施三年多以来,泽达易盛案是继康美药业案之后,A股市场第二起极受关注的证券集体诉讼案,康美药业案最终由法院判决被告向5.2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.59亿元,而泽达易盛则选择了和解,使得该案成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。

  柏文喜认为,证券集体诉讼和解首案的意义深远,一方面,推进证券市场法治建设,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法治体系,强化法治保障;另一方面,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,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的诞生,意味着中小投资者维权不再难,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并增强投资者信心。

  资深金融人士、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周迪在接受《华夏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证券集体诉讼和解首案,还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,从而强化上市公司责任意识,使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意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,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。

  连续6年虚增业绩

  实际上,泽达易盛案件发酵已久。早在2022年5月,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就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。

  2023年4月,泽达易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经证监会查明,泽达易盛存在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收入、财务披露造假、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、虚增在建工程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。

  其中,最重大的问题在于虚假业务虚增收入,连续6年财务造假,虚增营收超5.65亿元。具体来看,在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.42亿元,虚增利润1.87亿元;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后,仍在持续财务造假,在2020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.23亿元,虚增利润1.09亿元。

  周迪表示,欺诈发行、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会对市场造成多重危害,一方面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,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决策,从而遭受经济损失;另一方面,还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,损害市场信心,并影响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安全。

  由于触及重大违法行为,泽达易盛被强制退市,已于今年7月7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。

  东兴证券等中介赔偿1.55亿元

  值得注意的是,作为泽达易盛“看门人”的东兴证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,也向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做出了赔偿。

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泽达易盛的审计机构,后者财务造假期间,天健一直出具“标准无保留”意见;而东兴证券则是泽达易盛的保荐机构,无论是IPO申报期间,还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,竟对其连续6年的财务造假“毫无察觉”。

  对此,今年3月底,东兴证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,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IPO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,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。

 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《华夏时报》表示,保荐机构应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,履行好“看门人”的责任,要把资管业务合规风控放在重要的位置,优化内控机制,尤其是在风险防控方面,坚守合规审慎经营底线。

  为进一步了解泽达易盛案对东兴证券投行业务的影响,《华夏时报》记者12月28日至29日连续两天在工作时间内,多次电话联系东兴证券董秘办,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“正在通话中”的状态。

  随着泽达易盛案迎来和解,东兴证券、会计所、律所等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.55亿元。东兴证券表示,公司已就本案足额计提预计负债,本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,并相应减少公司净资产。

  从业绩来看,东兴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曾是业内“黑马”,但受泽达易盛案牵连之后,投行业绩陷入“滑坡”。Wind数据显示,2023年上半年,东兴证券的投行业务收入为1.98亿元,同期大幅减少78.24%。